站内公告:【龙江第一村、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迎欢您】
走进龙江第一村

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村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甘南县城东南17公里处,西临内蒙古自治区,是1956年由山东临沂地区移民响应党中央开发北大荒号召组建起来的移民村。几十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村党总支书记付华廷的带领下,兴十四村始终没有分田到户,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经过苦干实干拼命干,现已发展成为幅员4.2万亩,其中耕地2.4万亩、人工林1.5万亩,人口10000多人的高标准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成为拥有35家企事业、18.1亿元总资产,集农、林、牧、生物制药、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房地产开发和国际贸易于一体的国家级大型企业——黑龙江富华集团,形成了“生态农业、链条产业、集团推进、规模经营、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格局。2012年,富华集团总公司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被称作“东北地区实现小平同志提出的中国农村改革第二次飞跃的成功模式”!被时任农业部部长,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杜青林誉为“南有华西村,北有兴十四村”,“我国农业战线的一面旗帜,堪称新农村建设的典范”!被时任黑龙江省委书记,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钱运录誉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进典型,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杆”!被时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誉为“龙江第一村”,被现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吉炳轩赞为“黑土地上一颗耀眼的明星”!2012年,兴十四村和富华集团总资产达到18.1亿元,同比增长20.7%;总收入实现15.2亿元,同比增长25.6%;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1亿元,同比增长55%;利税实现8800万元(其中实缴税金620万元),同比增长19.7%。2012年,兴十四村年人均纯收入6.58万元,同比增长22.8%。 兴十四的发展思路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吉书记提出的“西有杨凌,北有兴十四”和“建设5万人口小城镇”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市委提出的“三化”(即城市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为统领,“依托农业机械化和农田水利化,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依靠科技发展农业产业化,对农产品进行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吸纳剩余劳动力,带动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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